剩 余

一、申请登记程序:

咨询——准备资料——申请测绘——递交资料——等待结果——交费领证

二、收件内容: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交易类)
2、房屋测绘成果图
3、个人身份证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四至墙界申报表(四不靠的房屋可以不填)
6、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7、委托书(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

备注:
1、第6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
2、单位出售房改房后的剩余房产,在申请时应提交房改办的证明

三、收费标准:

房产登记费:住宅:80元/证;非住宅:550元/件
配图资料费:20元/证

四、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