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0429
开发企业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荣域家园
项目地址凤山路以南、丹阳湖北路以西
申报日期2017-11-9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88号电信大楼南侧辅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 赵万军 联系电话 13701284981
授权委托人 赵敬东 联系电话 15951739698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398
开发项目名称 荣域家园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高发改投资(2017)4号
项目坐落 凤山路以南、丹阳湖北路以西
售楼处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135号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吴阳 联系电话 18551729737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地总面积(m2) 197345.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252016CR0055、3201252016CR0056、3201252016CR0057、3201252016CR0058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苏(2017)宁高不动产权第0006097(0006102/0006100/0006103)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科教用地(幼)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18201710128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611174.6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18201710469号
容积率 2.3 绿地率 35%
建筑密度 21.79% 施工许可证号 320125201708110101、320125201708110201
房屋总幢数 49 其中住宅 幢数 43
建筑面积(m2) 空白
施工单位名称 江苏南通三建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
开工时间 2017-8-8 拟竣工时间 2021-6-30
备注:空白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竣工时间
119凤山西路100号1-9#幢;丹阳湖北路135号1-10#幢272349.072017-8-81200002017-12-162019-8-8
230石臼湖北路88号1-8#幢及丹阳湖北路133号1-25#幢3410412019-6-11600002019-11-302021-6-30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空白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空白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空白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2445 平方米,规划核准 2593.46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本次申报丹阳湖北路135号3号楼249.6
本次申报丹阳湖北路135号7号楼123.13
合计------372.73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4499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4121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7年10月16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440301103347874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丹阳湖北路 南至 芜太公路 西至 石臼湖北路 北至 凤山西路 ,于 2017  10  16 日在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GCZ2017023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竣工时间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13幢(凤山西路100号)一般住宅18193.57151毛坯房2019-8-88079.92
13幢(丹阳湖北路135号)一般住宅17195.11151毛坯房2019-8-88123.2
17幢(丹阳湖北路135号)一般住宅17990.02159毛坯房2019-8-88328.72
19幢(丹阳湖北路135号)一般住宅17991.31156毛坯房2019-8-88162.06
    4、车位具体情况
     空白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5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200000360613000198763885066.53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200000360613000198763884823.47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200000360613000198763885318.11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200000360613000198763884856.26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荣域家园幢号凤山西路100号3#楼;丹阳湖北路135号3#楼、7#楼、9#楼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采暖空调耗电量指标kWh/㎡-17.23 采暖耗电量指标11.12kWh/㎡ 空调耗电量指标6.13kWh/㎡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
保温层厚度(mm)50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煤矸石烧结保温砖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发泡水泥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30
南、东、西墙30
外门窗窗框型材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
窗玻璃材料北向6高透Low-e+12A+6
南向5高透Low-e+19A+5
东向5高透Low-e+19A+5
西向5高透Low-e+19A+5
遮阳措施内置百叶
其他节能措施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4 幢(楼) 20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市高淳区首信房地产测绘队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地块内需配建一所四轨十二班的幼儿园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边界和位置可根据具体规划设计方案在D地块内微调,地上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根据《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宁政发【2015】21号)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基层社区服务中心一处(不含配套商业),其位置应位于1层至3层。幼儿园、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应与整个项目首期住宅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11-9      


序号附件名称
---无数据---

担保函
 空白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空白 公司,我司保证在 空白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空白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空白 
    住所: 空白 
    通讯地址: 空白 
    邮政编码: 空白 
    营业执照注册号: 空白 
    法定代表人姓名: 空白 
    联系电话: 空白 
    授权委托人姓名: 空白 
    联系电话: 空白 
    签署时间: 空白 
    签署地点: 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