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5号楼2楼 |
法定代表人 |
齐界 |
联系电话 |
86728878 |
授权委托人 |
夏飞 |
联系电话 |
13814004218 |
开发资质等级 |
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315 |
开发项目名称 |
万达茂商业中心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仙大委复字[2015]10号 |
项目坐落 |
栖霞区仙林街道 |
售楼处地址 |
栖霞区仙林大道与守敬路交汇处万达茂商业中心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钱鹏程 |
联系电话 |
89692008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252278.89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5CR0005、宁国土资[2015]37号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栖国用(2015)第02688号,宁栖国用(2015)第02602号,宁栖国用(2015)第02603号,苏(2017)宁栖不动产权第0006545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酒店式公寓40年,其他用途按法定最高年限,均自2015年2月5日起算 |
土地证载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3201510065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122726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3201510371号,建字第320113201510537号,建字第320113201510828号,建字第320113201610383号,建字第320113201610487号 |
容积率 |
3.77 |
绿地率 |
18% |
建筑密度 |
50%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1320150009,320113201508210501,320113201606070101,320113201601200301,320113201606220101,320113201607250201 |
房屋总幢数 |
27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17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5-1-1 |
拟竣工时间 |
2020-10-31 |
备注: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为准。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为本次申报前所领取的,待后期房屋规划方案办理结束后更新上述信息。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4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3 | 1-1幢、1-2幢、1-5幢 | 58804.9 | 2015-1-1 | 80000 | 2015-5-31 | 2016-12-31 |
1 | 2 | 1-3幢、1-4幢 | 57403.2 | 2015-2-1 | 60000 | 2015-6-30 | 2017-4-30 |
2 | 3 | B-6幢、B-7幢、B-9幢 | 60888.6 | 2015-6-1 | 80000 | 2015-8-29 | 2018-3-31 |
2 | 4 | B-8幢、B-10幢、B-11幢、B-12幢 | 64191.8 | 2015-7-1 | 100000 | 2015-10-31 | 2018-3-30 |
3 | 2 | C-18幢、C-19幢 | 52431.9 | 2015-10-1 | 100000 | 2016-2-5 | 2018-9-30 |
3 | 2 | C-15幢、C-17幢 | 54214.4 | 2015-10-1 | 30000 | 2016-3-31 | 2018-9-30 |
4 | 1 | A-23幢(6-43层) | 59242.8 | 2015-10-1 | 80000 | 2016-6-27 | 2018-9-30 |
4 | 1 | A-26幢 | 126031 | 2015-10-1 | 100000 | 2016-9-29 | 2018-9-30 |
4 | 1 | A-24幢(4-44层) | 63570 | 2015-10-1 | 80000 | 2016-10-22 | 2018-9-30 |
4 | 1 | A-25幢(4-39层) | 64407.9 | 2015-10-1 | 70000 | 2017-4-15 | 2018-9-30 |
3 | 3 | C-13幢、C-14幢、C-16幢 | 68468.8 | 2015-10-31 | 150000 | 2017-12-31 | 2019-12-30 |
4 | 5 | A-20幢至A-22幢、A-27幢 | 158679.3 | 2017-1-30 | 150000 | 2017-12-31 | 2020-10-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9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4 | A-25幢 | 办公 | 60301.3 | 816 | 毛坯房 | 2018-9-30 | 180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大型商业 | A-26幢12室、A-27幢 | 137400 | 2020-10-31 |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物业用房 | C-13幢一层部分、C-16幢一层部分、二层部分 | 1291.91 | 2019-12-30 | |
物业用房 | 守敬路9号5幢107、108室 | 851.83 | 2016-12-31 | |
物业用房 | B-8幢14室、B-10幢1室、B-12幢101室、102室 | 868.06 | 2018-3-30 | |
物业用房 | A-26幢13室,14室 | 2685.82 | 2018-9-30 | |
门卫 | 守敬路9号9幢 | 13.24 | 2016-12-31 | |
物业用房 | C-17幢202室 | 130.83 | 2018-9-30 | |
非机动车库 | 守敬路9号4、5、9、10幢地下一层、地下二层 | 4179.85 | 2016-12-31 | |
门卫 | 守敬路9号10幢 | 13.8 | 2016-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配电间 | 守敬路9号9幢一层配电间 | 240.72 | 2016-12-31 | |
公共变电所 | 万达茂商业中心C-15幢一层公共变电所 | 235.77 | 2019-12-30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4909.07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5714.93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5100049 | 守敬路9号5幢107、108室 | | 851.83 |
前期已申报 | 2015100170 | B-8幢14室、B-10幢1室、B-12幢101室、102室 | | 868.06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038 | C-17幢202室 | | 130.83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089 | A-23幢2706室、2707室、2710室、2711室 | 433.88 |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159 | A-26幢13室,14室 | | 2685.82 |
合计 | --- | --- | 433.88 | 4536.54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0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5年5月19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9038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湖东路 南至
仙林大道 西至
守敬路 北至
广志路 ,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5栖字006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3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7100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进度未达到规定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办理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后进行现售。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92100 平方米,并在
6幢,7幢,9幢-15幢及商办区 幢
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A-25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南路支行 | 20000029499100010965008 | 16436.82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中,
A-25 幢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抵押,抵押权人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抵押金额为
200000万元 ,抵押期限为
2016年5月16日-2021年5月15日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7-4-10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A-25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7]003号 ,防治面积
64407.9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 公司
自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栖国用(2015)第02602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但
A-25 幢
4-39 层中有
816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务办公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办公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马俊杰 | 02468 |
戎建生 | 01541 |
夏飞 | 04217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出让及建设要求: 1. 地块中大型商业中心须包含不少于3万平方米为室内主题乐园,其他为院线、百货、超市、餐饮等业态,且该大型商业中心须整体经营,不得进行分割销售,待整体建设竣工交付后作为自主经营产权办理为我公司自建商品房。 2. 地块内住宅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40%,住宅用地面积占总出让面积的比例不超过51%,且住宅宜位于地块西部区域集中布置;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5%,其中,不得分割销售的大型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商业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沿守敬路不得设置商业裙房;商务办公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20%,且商务办公建筑宜在地块东部区域布置; 3. 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二、位于1-4幢一层配电间不在销售范围,待房屋竣工交付后,产权移交相关部门。以上情况属实,如因此产生的矛盾与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三、 A-25幢地下投影的负一层、负二层规划核准用途为地下车库,本次申报的预售不包含负一层、负二层,因地下机动车库与整体地下车库相连,我司拟在后期申报整体地下车库时现售申报。 A-25幢一至三层规划用途为大型商业,并且与A-26幢相连,为整体的大型商业裙房,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以内,本次只申报A-25幢地上四层至三十九层,规划核准用途为商务办公楼的预售许可。该商务办公楼,土地使用年限为2015年2月5日至2055年2月4日,共40年。四、我司开发建设的栖霞区万达茂商业中心项目,现正在申报A-25幢(4层-39层)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5、我公司承诺在A-25幢(4层-39层)房屋未竣工交付前,不采取售后包租、变相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变相返本销售等方式销售上述房源,以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万达茂商业中心 | 幢号 | A-25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满足《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第6.0.6条节能50%的要求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 |
保温层厚度(mm) | 60mm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保温型式 | 外墙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岩棉板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40mm |
南、东、西墙 | 40mm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隔热金属窗框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中空玻璃 |
南向 | 中空玻璃 |
东向 | 中空玻璃 |
西向 | 中空玻璃 |
遮阳措施 | 无 |
其他节能措施 | 无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