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新地中心二期1703 |
法定代表人 |
陆军 |
联系电话 |
025-81551111 |
授权委托人 |
许敏 |
联系电话 |
13813919626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二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265 |
开发项目名称 |
左岸枫林花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雨发改项字[2016]12号 |
项目坐落 |
雨花台区板桥新城 |
售楼处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华兴路向西500米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徐友志 |
联系电话 |
13913991861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42100.46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6CR0039 |
土地使用证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6)宁雨不动产权第0003781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2016年7月11日至2086年7月10日共计70年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4201610264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161560.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4201610542号 |
容积率 |
2.8 |
绿地率 |
30.5% |
建筑密度 |
19.72%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14201609090201 |
房屋总幢数 |
14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13 |
施工单位名称 |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金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6-9-9 |
拟竣工时间 |
2018-12-31 |
备注:本项目开工、拟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竣工时间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2 | A-1幢、A-4幢 | 42728.7 | 2016-9-9 | 14200 | 2016-12-26 | 2018-12-31 |
2 | 5 | A-2幢、A-8幢、A-9幢、A-12幢、A-13幢 | 43871 | 2016-9-9 | 20234 | 2017-4-1 | 2018-12-31 |
3 | 6 | A-3幢、A-5幢、A-6幢、A-7幢、A-10幢、A-11幢 | 38683.5 | 2016-9-9 | 17656 | 2017-12-1 | 2018-12-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A-1幢 | 一般住宅 | 27298.8 | 240 | 装修房 | 2018-12-31 | 21500 |
1 | A-4幢 | 一般住宅 | 13704.18 | 116 | 装修房 | 2018-12-31 | 215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 | | |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配电房 | 幼儿园西侧 | 570 | 2018-12-31 | |
自行车库 | A-1幢,A-2幢,A-3幢,A-4幢负一层 | 3433.7 | 2018-12-31 | |
物业用房 | A-2幢,A-3幢,A-4幢1-2层 | 678.8 | 2018-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幼儿园 | 14幢 | 4021.08 | 2018-12-31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646.24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678.8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本次申报 | | A-4幢1单元102室 | | 209.46 |
合计 | --- | --- | 0 | 209.46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436.78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10月12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重庆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6019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三号街 南至
华新路 西至
板桥大道 北至
板桥河 ,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6字0024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069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尚未达到规定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办理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后进行现售。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5986 平方米,并在
A-10幢,A-11幢,A-12 幢
负二层及周边地库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A-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西路支行 | 10107001040218794 | 10832.4 | |
A-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西路支行 | 10107001040218794 | 21061.2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宁房蚁防证(2016)临字第020104号 ,防治面积
161560.4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 公司
自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6)宁雨不动产权第0003781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孔璐璐 | 已报名 |
李雅萍 | 已报名 |
单海燕 | 已报名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出让要求:
(1)地块B分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为5404.71㎡,容积率不高于0.8的12班幼儿园一座,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总金额不做调整。
(2)因该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超过5公顷,受让人须在开工建设前进行文物勘探工作。
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规划设计要点》。
我司开发建设的左岸枫林花园项目,现正在申报A-1幢、A-4幢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我公司承诺于2019年6月30前,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保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左岸枫林花园 | 幢号 | A-1幢、A-4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B1级挤塑聚苯板(XPS)保温层 |
保温层厚度(mm) | 8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钢筋混凝土墙 |
保温型式 | 外墙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岩棉带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5 |
南、东、西墙 | 35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桥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Low-E+12A+6(高透) |
南向 | 6Low-E+12A+6(高透) |
东向 | 6Low-E+12A+6(高透) |
西向 | 6Low-E+12A+6(高透) |
遮阳措施 | 活动外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太阳能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12-20
担保函
左岸枫林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左岸枫林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
通讯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
邮政编码:
610044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51010070928264X7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志成
联系电话:
028-87826192
授权委托人姓名:
许敏
联系电话:
13813919626
签署时间:
2016-11-8
签署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