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作为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涉及法律关系众多,为维护自身权益,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特别提醒,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前,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前
1.购买现售商品房前,须查看是否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您可以通过登录我们中心的官网“南京网上房地产”(网址:www.njhouse.com.cn),或在商品房销售现场的公示栏查看。
2.购买预售商品房前,您应事先了解并查阅销售现场公示栏,或者登录“南京网上房地产”查看所购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
3.无论是购买现售还是预售的商品房,都应查看是否存在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现房抵押或司法查封等权利瑕疵。您可以通过南京网上房地产和房产、国土等部门的信息平台,或者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查询。
若您认购了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应明确解除抵押的时间、签订买卖合同和办理交易备案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认购了存在土地抵押的房屋,应在商品房买卖契约相关条款中注明权利瑕疵;若您想购买设定了现房抵押的房屋,应待开发企业解除抵押后,再购买。
二、购房中
1.不要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以及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2.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
在正式缴纳定金或购房款前,购房者应认真阅读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合同的选择性条款和合同附加条款(补充协议),确认无异议后再签署协议、支付款项。
3.预售房款存入监管 专用帐户
根据现行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无论是购房定金还是购房款项,购房人应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载明的预售款监管账号,自行选择通过监管银行柜面或销售现场专用POS机缴交,以防止开发企业挪用资金,造成项目烂尾。
4.了解不同使用类型土地的使用年限
对于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酒店式公寓(住宅用地)65年,商业、办公40年。目前在售的商品房项目中,有部分酒店式公寓是在商业办公用地上建造的,不同于住宅用地上的酒店式公寓,购买该类公寓,其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均不享受民用标准,也不能上户籍。购房者应充分了解房屋性质,保护自身权益。
5.请勿购买“售后包租”“返租”“返本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请勿购买违规售后包租、返租、返本销售或擅自拆零销售的办公、商铺、酒店等房屋;请勿轻信“高回报、高返租、几年收回成本”等类似宣传。若购房人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包租性质的协议,将导致权益受损,且得不到法律保护。
三、购房后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后,购房人应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至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和登记,确保物权不受侵害。